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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举办第二十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5日 16:28:43


中绿品〔2019〕79   

各绿办(中心): 

  为促进绿色食品贸易流通,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助力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并商各联合主办单位同意,决定于 2019年11月29日-12月1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第二十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绿博会”,同期同地还将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时间和地点 

  (一)展会名称:第二十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 

  (二)举办时间:11月29日-12月1日,会期三天,其中 11月29-30日为采购商专场,12月1日对社会观众开放。 

  (三)举办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二、宗旨、主题和目的 

  宗旨:展示成果、促进贸易、推动发展 

  主题: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发展 

  目的:展示绿色食品、农产品地标产业发展成果,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为企业与商家搭建对接和产品交易平台,促进贸易、培育市场,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 

  三、组织机构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主办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河南省农业农村厅、郑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河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厦门市凤凰创意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 

  四、规模与布局 

  本届绿博会展示面积为16000 平方米,设置约 650个国际标准展位及公共区域,将邀请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36个展团及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参展,具体分区为各省(市)展团区和绿色生资展区。 

  五、主要活动 

  本届绿博会将安排联络员会议、开幕式、嘉宾巡馆、绿色食品发展高峰论坛、总结会等主要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绿博会经多年打造,已经成为宣传展示绿色食品发展成果、促进企业交流合作与贸易对接的权威平台。今年绿博会的举办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绿色食品市场贸易,提升绿色食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对促进绿色食品品牌建设,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绿办(中心)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主管部门支持,扩大宣传动员,强化招展招商措施,认真做好组织参展工作。 

  (二)认真组织,扎实工作。各地绿办(中心)在绿博会筹备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参展动员工作,统一组团参展,组织筛选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绿色食品企业和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的单位参展,并统筹组织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单位参展,严把参展产品质量关,确保参展产品符合相关要求;二是各展团自主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商务推介活动,扩大市场影响,增强参展效果,提升绿博会的吸引力;三是积极邀请与企业有效对接的采购商到会洽谈采购,强化产销对接;四是充分利用当地媒介,做好绿博会的宣传工作。 

  (三)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各地绿办(中心)作为本地区内筹备绿博会的总牵头单位,要成立筹备工作组,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将与各展团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细化职责任务。各展团和承办单位要制定预案,全方位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检防控、强化施工管理、落实消防责任,确保展会平安有序。 

  (四)请各地绿办(中心)明确1位分管负责同志及1名联络人落实具体筹备工作,认真填写《联络员回执表》(见附件),并于2019年6月4日前报至组委会。    

  联系人:张  月 010—59193685  

    谢锦娥 0592-2389866 13599538727  

  传 真:0592-2389878 

  邮 箱:495970686@qq.com     

  附件:联络员回执表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19年5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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