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普知识

绿色食品初次申报的办事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2日 16:35:40

办事条件

  一、《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及《调查表》;

  二、资质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质量控制规范;

  四、生产技术规程;

  五、基地图、加工厂平面图、基地清单、农户清单等;

  六、合同、协议,购销发票,生产、加工记录;

  七、含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标签或设计样张(非预包装食品不必提供);

  八、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九、《绿色食品申请受理通知书》;

  十、《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通知书》;

  十一、《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报告》;

  十二、《绿色食品现场检查意见通知书》;

  十三、《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十四、《产品检验报告》;

  十五、《绿色食品审查意见通知书》。

  其中1-8由申请人提供,91012由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供,11由现场检查组提供,1314由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提供,15由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