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绿色食品办公室:
根据湖南省“十三五”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重点扶持100个绿色有机食品示范基地的要求,做大做强我省绿色食品品牌,2017年拟在全省范围内创建20个绿色食品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要求
1、基地有规模。示范基地范围明确、集中连片,单个示范作物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粮油类不低于10000亩,蔬菜类不低于1000亩,茶叶、水果类不低于2000亩,种植类特色产品不低于1000亩,养殖类产品最低规模不得低于农业部门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要求。
2、生产管理规范。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相关技术要求和生产管理,生产和检测档案记录规范,标示标牌设置明显、合理。
3、产品认证稳定。水果、粮油等单一品种获得农业部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部分占示范基地规模的80%以上,蔬菜等非单一产品,认证产品不得少于5个。示范企业到期产品再认证率保持100%,并有一定数量新产品认证。
4、企业有积极性。示范企业积极性高,在全省细分行业影响力大,有示范带动作用。
5、安全有保障。认证产品有效期内从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投诉,未出现县级以上农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现象。
二、申报程序
示范基地按照自愿申请、统一评定的原则。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示范企业提出申请意见;市级负责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必要时可要求创建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核查核实;省绿办负责综合评定,评定合格并公示后列为湖南省绿色食品示范基地。
三、相关要求
各市州应根据《湖南省绿色食品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及本地实际情况,推荐2-3个绿色、有机食品示范基地,填报《湖南省绿色食品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表)。凡绿色有机食品认证较多的市州推荐2-3个基地,认证较少的市州推荐不超过2个基地,于2016年11月15日前报省绿色食品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新桃,联系电话(传真):0731-82237509。
附:湖南省绿色食品示范基地申请表
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