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绿办〔2017〕6号
各市州绿色食品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强化市县两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责任,简化绿色食品续展程序,提高续展率和续展工作效率,做好全省357个到期产品的续展认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申请,确保产品按期续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州及时组织和通知辖区内续展单位提出续展申请,认真做好服务,逐个产品跟踪,并保证在证书到期前3个月向所在市县报送正式的续展申请材料,超过时限的不再受理申请。季节性强的产品抽样检测可与绿色食品的年检、监督抽检相结合,保证有产品可抽样或能提供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需要轮作的产品抽样检测,必要时可安排在绿色食品证书有效期内(即证书到期前一年内的适宜时段)抽样。
二、严格现场检查,落实检查审核责任。市县绿办要按照认证管理权限和绿色食品现场检查规定做好续展认证现场检查,其中加工类、养殖类产品及主要原辅料外购的产品的现场检查,应报省绿办后统一组织实施。现场检查的重点是产地环境、生产投入品、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管理体系、档案记录等关键环节,要求各环节拍摄完整的检查照片。
三、认真审核,确保续展工作质量。县绿办初审后,市绿办应对照《绿色食品续展材料清单》(附件1)和《绿色食品续展材料审核要点》(附件2),认真审核,严把关口,确保续展材料科学、完整和有效,审查合格的及时出具“三品一标”推荐意见。市绿办应在证书到期前2个月将推荐意见、文审和续展材料报到省绿办。
对于时效性强、季节性强等特殊产品,县绿办受理后可同时向市、省绿办上报,省市联审,加速认证审核进程,确保认证时限。对续展工作如有好的建议和意见,请与省绿办绿色食品管理科联系,续展产品名单见附件3。联系人:刘新桃;电话:0731-82237509。
附件(点击下载):1、《绿色食品续展材料清单》
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2017年 2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