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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3日 17:08:16

湘绿办2017〕13号

各市州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水产品分中心:

根据部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农质安函〔2017〕25号)要求,我办决定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检查内容:依法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检查,集中查处违法违规使用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证书的行为。

(二)无公害农产品检查重点:用标产品与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信息是否相符,用标产品与无公害农产品证书信息是否相符,用标产品是否在证书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行为。

(三)农产品地理标志检查重点:登记证书持有人授权使用标志情况,标志使用人信息录入“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系统”情况,标志使用人实际标志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标志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标志和证书行为。

二、时间安排

请各市州绿办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水产品分中心于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组织开展本地区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工作,省绿办将将适时派人对部分市州进行跟踪检查,并对相关结果予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绿办要组织专门力量,结合“3.15”深入开展标志使用专项检查,至少现场检查4-5个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大型超市,在检查中发现用标问题的应提供清晰的证明照片,专项检查情况总结、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专项检查总结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专项检查总结,《2017年度湖南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统计表》、《2017年度湖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统计表》和《湖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请于4月5日前报省绿办,3个总结和统计表均要以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按时上报,电子版发送至2477604829@qq.com,检查统计表请登录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www.aqsc.org)或湖南绿色食品办公QQ群下载。

(二)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宣传活动,全面提升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强化获证单位依法用标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和市场经营主体正确识别、选购,为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消费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三)各单位要通过此次标志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现状,系统梳理在标志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研究提出科学对策,不断完善标志管理制度机制。

联系人:刘申平  0731-82296157   18874051817

附件:

1.2017年度湖南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统计表

2.2107年度湖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统计表

3.湖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