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绿办〔2017〕48号
各市州绿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禽水产分中心:
2017年,在省农委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级绿办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三品一标”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三品一标”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市(州)、县(市、区)绿办及其工作人员均属于推荐评选范围。
(二)全省共评选20个先进单位、20个先进个人(含全省畜禽水产工作部门2个先进单位和2个先进个人),每个市州推荐1个县级先进单位和1个县级先进个人,其余名额由省绿办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全省畜禽水产工作部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禽水产分中心统筹推选。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单位的基本条件
1.认证工作规范有序,完成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工作较去年有较大进步,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州不得推荐;
2.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绿色食品年检工作按要求执行,“三品一标”产品市场抽检合格达标;
3.在促进本地区“三品一标”产业发展、打造绿色食品品牌和加强“三品一标”宣传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1.热爱绿色食品事业,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2.工作积极主动,在推进本地区“三品一标”工作中起重要作用,使本地区工作较去年有明显进步;
3.工作中遵纪守法,客观公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三、有关要求
(一)积极汇报,争取市(州)农委主管领导的重视,推荐县(市、区)绿办及其工作人员时充分征求县(市、区)农业局领导意见。
(二)严格要求,客观公正,确保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是本地区工作成绩突出、作风优良的先进。
(三)最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由省绿办根据市州推荐情况和工作情况确定。
(四)各市州要严格控制推荐名额,12月20日之前将推荐名单和推荐表加盖市、县农业委员会(局)报省绿办综合科。
联 系 人:蒲江艳,0731—82296290,13975127978。
电子邮箱:102896051@qq.com。
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