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绿办:
根据《2017年全省“三品一标”产品年检督导及抽检实施方案》(湘绿办﹝2017﹞32号)要求,我办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全省“三品一标”产品证后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了14个市州的80个县市区、122个企业(合作社),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县两级“三品一标”监管工作总体向好,但问题不容忽视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市县工作机构对“三品一标”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有了明显进步。一是监管意识进一步提升。大部分市县两级工作机构及认证企业重视自身业务建设,均把产品证后监管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抓监管保安全创品牌的理念有了明显提升;二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大多数市州绿办依据《关于加强“三品一标”制度建设和记录管理提升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的通知》(湘绿办﹝2017﹞18号,下称18号文)要求,制定了湖南省“三品一标”公示牌、生产记录档案管理等制度并予以落实,其中常德市和湘西州绿办还分别制定了《常德市“三品一标”质量管理制度与记录档案手册》和《湘西州农业委员会“三品一标”农产品100问》;三是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省绿办督导检查后,部分市州绿办跟踪问效了企业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郴州市限时对辖区相关企业进行了整改验收,并形成整改报告已上报省绿办;怀化市针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立即部署安排2个组对全市2017年度年检的企业进行了全覆盖年检督导。
督导检查发现,长沙市、衡阳市、湘潭市、常德市、娄底市、湘西州等市级绿办在“三品一标”年检与监管制度建设与标准化推进、工作部署与落实、监管效果与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较好。县级工作机构,监管工作开展的较好的有:浏阳市、望城区、衡南县、茶陵县、湘阴县、永定区、中方县、凤凰县。但是,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部分市县工作机构监管制度缺位,监管档案不全。二是对本地区获证单位的监管和服务不到位,尤其是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执行、生产记录与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还不少。三是监管能力不足、结果宽泛不明确的现象广泛存在,如市县年检“三联单”结果基本上都是“合格”、“同意”、“符合”等字样,缺乏具体意见和建议,但督查组发现其中应该有整改甚至否决项存在。
二、企业标准化生产和规范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在制度建设、标准执行和标志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然集中
从督查122家企业(合作社)发现,企业(合作社)“三品一标”产品证后监管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短板。
(一)制度建设和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今年,是省绿办在全省开展的“业务建设年”,并下发了18号文。从督导检查情况来看,全省18号文落实不理想,很多认证主体制度标准未更新或未按要求上墙、操作规程不符合生产管理实际需要、档案记录不健全或未归档未存档、内检员作用能力不足或作用不明显、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保护不到位等问题。据统计,企业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占48.3%,记录档案存在问题的占83.9%,违规违法使用投入品(农药)的占27.9%,如株洲市海润通农林有限公司等33家绿色食品企业违规使用了阿维菌素、甲维盐、氟硅唑等,特别是溆浦县长生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双峰县洪山殿镇贤才果蔬专业合作社等单位还使用了敌敌畏、敌杀死、百草枯等国家禁限用农药。
(二)标志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集中。从督查122个企业(合作社)用标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问题:一是不使用认证标志的,占21.3%。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均有不用标的单位,无公害农产品不贴标用标的尤为突出;二是不规范使用认证标志的,占49.2%。如企业信息码与产品编号新老混用、使用产品编号(LB打头)、改变绿色食品标志图案及字样及位置、改变绿色食品标志图案及字样的背景或颜色、任意添加或删减认证标志要素、无企业信息码、包装名称与产品证书名称不一致等问题。三是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或假冒标志,占比8.5%。如有一标多用的(企业认证一个产品,其它产品也使用认证标志),如湖南长沙千壶客酒业有限公司、株洲市龙洲矿泉水有限公司、湖南粒粒珍湘莲有限公司等单位。有超范围用标的,如靖州县湘百仕酒业有限公司等公司认证一个种植业产品,其加工产品也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有未经认证但使用了标志的,如冷水江市新田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未经有机认证但包装上印有有机标识。还有的证书过期也未续展的,还在继续用标。
(三)培训宣传方面存在不到位或重大错误的问题。从督导检查情况来看,市(州)县(市区)自行组织“三品一标”监管工作培训极少,拿出经费来宣传“三品一标”产品也不多,除示范基地企业安装了省绿办制作的示范牌外大部分企业未宣传“三品一标”产品,基地及企业都未做相关宣传,消费者很难看出是“三品一标”生产企业及基地,据统计培训宣传欠缺的单位占比48.4%;同时,多数企业未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无培训档案资料。有的企业宣传上有绿色食品可使用转基因品种等重大错误,如张家界禾田居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制度宣传牌里有绿色食品不限制转基因品种的内容,等等。
各单位要结合督查情况通报,进一步推动18文件贯彻落实,以制度保障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严格年度检查工作,切实跟踪问效督查问题的整改,整改验收情况必须在今年年底前报省绿办,并作为今年评选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
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