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绿办〔2018〕10号
各市州绿办,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禽水产品分中心:
为切实提升我省“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证后监管工作,维护品牌公信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三品一标”监管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请认真执行。
一、工作目标
以大力推进质量兴农战略,实施品牌强农为目标,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服务和推动全省“农业质量年”建设,严管质量树品牌。通过加强全省“三品一标”的证后监管,全面提升“三品一标”企业规范管理能力、规范用标水平和产品质量合格率,全面加强全省监管系统建设、能力提高和监管质量的提升,全年“三品一标”抽检综合合格率力争达到98%以上、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重点工作
2018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标志市场监察。各市州要结合元旦春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秋国庆等重点时节,积极对本辖区内的大型商超、卖场开展以绿色食品为主的“三品一标”标志市场监察,重点打击伪造标志或证书,冒用及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假冒认证产品等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上报省绿办及相关主管单位,按权责范围和法定程序严肃处理,必要时可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各地实施市场监察后,要及时上报市场监察的情况,包括出动人数、监察的商超与卖场名称、产品名称、生产单位与产品编号、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等。
(二)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要充分摸清本地区“三品一标”产品质量情况,对风险较大的行业、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加大证后跟踪检查频率和监管服务强度。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要时段的重点产品质量抽检,结合国家中心抽检任务,全省全年计划抽检130个“三品一标”产品,具体抽检方案另行下达。各市州绿办要主动作为,做好协调和配合,积极争取将“三品一标”产品逐步纳入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履盖范围,必要时可自行安排对“三品一标”产品质量专项抽检,并将抽检结果于11月底报省绿办。
(三)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一是要抓好全省绿色食品监管员培训和监管队伍建设,全省统一组织一期绿色食品标志监管员培训班,力争做到市级绿办和绝大多数县级绿办至少有一名以上的标志监管员。在抓好队伍建设的同时,要落实监管职责,切实做到履职尽责。二是继续抓好企业内检员培训和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办好企业内检员培训和有机产品认证与生产管理技能培训班,提升“三品一标”自身质量管理能力。
(四)严格绿色食品年检强化实地检查。要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绿色食品年检工作的通知》(湘绿办〔2018〕2号)要求,结合企业证书有效期及产品生产加工的季节特点,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区的年度检查计划,明确企业实地检查时段,报省绿办备案后实施。凡通过年检的企业,应当定期将年检材料(含三联单)及企业产品证书原件报送到省绿办加盖年检专用章。12月30日前,各地应当完成辖区全部应检绿色食品企业的年检,并上报本地区年检工作总结。
(五)强化“三品一标”工作督导。继续落实《关于加强“三品一标”制度建设和记录管理提升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的通知》(湘绿办﹝2017﹞18号),重点突出认证主体制度建设、农业投入品管理和标志标识使用情况等。组织并强化全省“三品一标”工作督导,一是以市级监管工作为重点,督导检查市县两级“三品一标”的监管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开展等情况;二是以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及示范基地为重点,督导检查“三品一标”管理办法、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及标志使用等情况,对产品质量不达标的要坚决取消,对违规使用标志标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退出。
(六)加强检验检测质量管控。配合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抓好我省“三品一标”定点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检测质量管控,进一步增强质量检测公信力,协调做好全省“三品一标”产品质量抽检和结果报送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市州要把“三品一标”监管工作列入重要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档案,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二)要强化信息报送。要严格信息报送程序、严把信息报送质量和时限,力求全面、准确、及时、规范地报送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三)要强化工作考核。一是强化对市县绿办监管工作的考核(见附件),把市县年度监管考核结果作为项目安排、评先评优和通报表彰的重要指标。二是强化对监管员的工作考核。按照农业部绿办《绿色食品标志监管员工作绩效年度考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开展监管员年度工作考核与推荐评优。
工作中如有好的建议,请与省绿办市场监督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刘申平、张丹;联系电话:0731-82296157。
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