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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三品一标”标志市场监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3日 12:00:39

湘绿办〔201811

各市州绿办:

  为加强我省“三品一标”标志使用的市场监督管理,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绿色食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绿标﹝201812号)要求及省绿办工作部署,现将2018年度“三品一标”标志市场监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察内容

  (一)固定市场:省绿办对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规定的长沙市麦德龙超市、长沙家乐福超市芙蓉店、湖南绿色食品展销中心3个固定市场进行监察;各市州绿办可选定2个本市区内规模较大的商超、卖场作为固定监察对象,长期跟踪并对有关数据统计分析。

  (二)流动市场:根据农业部工作要求和本省工作实际确定流动市场监察对象,省绿办主要对长沙沃尔玛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平和堂(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市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沙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等商场、卖场进行标志市场监察;市州绿办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流动市场监察对象。

 二、实施办法

  (一)省级:按照现场查看、产品采样、拍照留存、录入上传、核查校对、总结上报等程序和方法,对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要求的固定和流动市场进行标志市场监察。有条件时选取1-2个市州进行延伸监察,以掌握市州“三品一标”市场动态和标志使用情况;

  (二)市级及以下:参照省级办法开展市场监察,主要做好现场查看、拍照留存、核查较对、登计统计、总结上报等。发现问题且需产品采样处理时,可向省绿办申请后采样留存实物。

 三、要求

  (一)结合元旦春节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秋国庆等重点时节,以绿色食品、中绿华夏认证的有机农产品为主开展“三品一标”标志市场监察。省绿办6月底前必须完成一次市场监察,做好产品采样、录入上传、结果上报。且全年产品采样必须在1030前完成。

  (二)市州绿办要对本辖区内的商超、卖场在本年度内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项监察,每次完成后及时上报监察情况。市场监察中对个别有问题的产品或疑似有问题的产品,要拍照取证,把企业信息码、企业名称、商标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全面如实拍摄清楚。必要时可申请产品采样,采样后产品及其包装要妥善保存,以备查证。

  (三)各市州要于1220日前完成本年度“三品一标”标志市场监察并且将监察结果上报到省绿办。

  各市州要高度重视“三品一标”标志市场监察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监察工作有效性。围绕“三品一标”薄弱环节和重点产品,依法监管,全程监控,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准确判断,及时处理,维护“三品一标”品牌的公信力。工作中如有什么问题,请与省绿办市场监督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刘申平、张丹;联系电话:0731-82296157


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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