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有关规定,经省专家组审查评定和现场核查确认,现将有关情况受理公示如下:
拟申请产品名称:大通湖大米
拟确定登记申请人:益阳市大通湖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拟保护地域范围:河坝镇、北洲子镇、金盆镇、千山红镇和南湾湖办事处共4镇1办事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2°15′28″至112°42′02″,北纬29°01′19″至29°19′16″。保护区水稻面积1.6万公顷,大米年产量8万吨。
本次受理公示时间为30天。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于2018年12月9日前向大通湖区农林水务局书面反映。联系人:何应荣;联系电话:1587370584:传真:0737-5661733;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邮编:413207。
大通湖区农林水务局
2018年11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