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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和废弃物能随意处置吗?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4日 09:50:26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农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回收并妥善处置包装物和废弃物。因此,农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和废弃物不能随意处置。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明确,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包括瓶、罐、桶、袋等。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可以协商确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的具体履行方式。农药使用者应当及时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同时农药使用者在施用过程中,配药时应当通过清洗等方式充分利用包装物中的农药,减少残留农药。

  肥料包装废弃物是指肥料使用后,被废弃的与肥料直接接触或含有肥料残余物的包装(瓶、罐、桶、袋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范围、处理主体、处理方式等内容。

  《农用薄膜管理办法》中专门设置“第三章 回收和再利用”,其中,明确规定农用薄膜使用者应当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废弃物,交至回收网点或回收工作者,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


  来源:农安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