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信息

重磅|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常态化高质高效产销对接促进机制研究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 16:26:35

  为进一步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大做强农产品流通、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工作部署,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全产业链体系,提升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效率及品牌价值,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开展“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常态化高质高效产销对接促进机制研究”项目。从我国传统的产销对接机制现状出发,基于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优势主产区和销区的需求,以提升产销对接主体之间的信息价值及对接效率、降低产销对接的成本和提升收益为目标,进行机制创新和机制设计,并出具《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常态化高质高效产销对接促进机制研究报告》,分析行业发展现状,总结现行产销对接机制的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其背后原因,为未来通畅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常态化高质高效产销对接提供决策支持与建议。


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

常态化高质高效产销对接促进机制研究报告

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课题组

 

  一、研究目的与任务

  (一)研究目的

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绿色化、标准化、品牌化、优质化赋予这一战略新的内涵。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加快完善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既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客观需要,也是农业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研究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常态化高质高效产销对接促进机制,旨在解决当前农产品生产与销售中存在的“卖难买贵”主要问题,总结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机制,推进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加快实现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畅通市场循环。

  (二)研究任务

  以探索建立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培树为抓手,探索产销对接促进机制。首先,紧紧围绕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要求,依托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培育一批“质量高、品牌响、效益好”的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地域品牌。其次,促进优质农产品品牌实现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优质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为打造优质农产品智慧供应链服务模式及产销对接平台等方面全面发力,助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及品牌价值提升。最后,以县域为单元,研究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的经验做法与机制模式。具体包括以下研究任务:

  第一,以品牌建设为抓手,分析绿色食品产销对接机制现状,包括政策现状、产业发展现状、研究现状等。

  第二,建立常态化高质高效产销对接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特别是有关品牌建设方面,以典型农产品产销对接案例,分析主要机制模式、存在问题及原因。

  第三,提出政策建议与创新路径,结合国内外案例分析,对产销对接的创新路径发展提出思路和相关建议。


  二、概念的内涵与要素分析

  (一)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的概念内涵

  绿色食品通常是指在生产、加工、包装和销售过程中,注重环境可持续性、社会责任和健康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给出的定义为,“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绿色食品是我国对无污染、安全、优质食品的总称,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2022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中,将优质农产品的范围从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拓展到其他具有高品质特性的农产品。

  此外,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通常将绿色食品定义为通过生产、加工、运输和消费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最小的食品。这包括使用有机农业方法,减少化学肥料和农药的使用,并采用水资源和土地的可持续管理。世界卫生组织(WHO)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国际组织将绿色食品定义为对人体健康有益、安全且不含有害物质的食品,包括有机食品、天然食品和非基因改造食品等。其他发达国家会制定自己的绿色食品标准和认证机制,包括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友好型、动物福利、化学物质使用以及食品质量和安全性的严格要求。

  这一概念强调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对社会的贡献以及对消费者健康的关注。根据不同的标准和属性,包括生产方法、食品类型、环境友好程度等,绿色食品可以分为有机食品、本地食品、天然食品、可持续海产品、生态友好食品、植物基食品、透明食品、社会责任食品等。绿色食品是我国农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满足消费者对健康饮食的需求和提升国家粮食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

  (二)常态化高质高效产销对接促进机制的内涵与要素

  推进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常态化高质高效产销对接促进机制研究,主要针对我国农产品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市场价格起伏不定,农产品流通不畅,流通过程中的成本过高、挤占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等情况。通过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创新对接模式和机制,减少流通环节,实现生产与消费的有效衔接,有利于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有利于生产者供给与消费者需求相匹配的产品,避免盲目生产,促进农产品市场供应均衡和价格平稳。

  广义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是以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为目的,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及信息、营销、服务等各环节的市场行为。狭义的农产品产销对接则是指农产品产销双方的贸易洽谈活动。随着农业产业的不断发展,产销对接逐渐摆脱了早期的依附状态,成为独立完整的农业市场性服务活动,既可以依托相关产业开展服务,也可以独立于产业自主发展,形成相对完善的发展机制。农产品产销对接已经由内容单一、聚焦贸易,发展为服务产业全链条,对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保障供应链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常态化高质高效产销对接促进机制的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产品产销对接的主体。一是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当前,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还主要是以家庭为主体的分散经营方式,普遍存在“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要实现产销对接,与每个农户逐一进行协商建立合作关系并不可行。因此,产销对接中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一般要求组织化程度较高、能实现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最主要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协会等。这些新型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与农户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二是农产品流通主体。我国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一般是农产品经纪人或收购商到田间进行收购,运输到产地批发市场或者加工企业,再由批发商运输到销地批发市场,最后经由农贸市场、超市和其他零售商销售给个人消费者和团体消费者。在产销对接模式中,一般会省去中间的农产品经纪人和批发商等环节,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销售终端或消费者的直接对接。农产品产销对接中处于销售终端的主体,主要包括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直销店和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等;团体消费者主要包括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餐饮企业等。其他重要的农产品流通主体还包括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等。

  第二,农产品产销对接的促进机制。针对不同的农产品种类、地域情况和市场经济环境,目前我国主要形成了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工对接、农产品直销,以及农校对接、农社对接等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机制。2008 年商务部、农业部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以来,不断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展开。“农超对接”的发展呈现逐年放大的趋势,并蕴藏较大的潜力。但是,“农超对接”目前还不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导形式,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超市组织管理水平的差距,以及政策支持力度的不足等,都阻碍了“农超对接”进一步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比较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方式,“农批对接”仍是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较落后,存在交易主体经营分散、缺乏信息交流和合作,阻碍产销主体实现有效对接,有待升级改造。“农工对接”,通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有效促进农产品质量提高和保障销路,是具有较好发展趋势的产销对接模式。与学校或社区等团体消费者建立对接,实现农产品定向稳定供应。此外,农产品展销中心、网络销售或者开展农产品文化节庆活动等产销对接模式逐渐发展起来,区别于传统产地或批发市场交易的路径,通过第三方平台集聚要素、集聚主体、集聚市场,解决农产品流通全程或部分关键环节的服务需求。采购商不用天南海北地寻找优质产品,生产者也不用千方百计找市场,跳过了层层加码的中间环节,产与销实现了“面对面”。

  第三,常态化高质高效的要义。一是常态化,农产品大流通的新格局已初步构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逐渐转向远离城市的区域,大量人口向产业聚集区迁移,向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流动,农产品消费地域日益集中化,加之电子商务、生鲜直供等消费新模式层出不穷,“北粮南运”“南菜北运”等农产品跨地域流动成为常态。这种农产品跨地域大规模、长距离流通为产销对接提供了现实基础和广阔空间。二是高质高效,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满足消费升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农产品需求结构不断升级。农产品产销对接是开放、有序、竞争的平台,是品牌产品营销推介的窗口,可以优化流通方式、提高流通效率、合理分配资源要素,以更加丰富多样、优质安全、营养健康的产品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三、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现状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为了保护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进人民身体健康,农业部提出了以“安全、优质、营养、健康、环保”为基本内涵的绿色食品概念,并率先在我国农垦系统启动了绿色食品产品开发。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绿色食品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取得显著成效。

  (一)以品牌为抓手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政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着眼于农业绿色发展的政策文件先后出台,如《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等,引领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步伐,推动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3年,农业绿色发展步伐加快,全国化肥农药施用持续减量增效,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处置率分别超过78%、88%、80%。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再获新成效,全国累计认定绿色、有机农产品超过6.8万个,新认证登记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1.5万个,近5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4%以上。

  十八大以来,回顾中央一号文件,对于品牌发展的支持越来越明晰,从笼统的“品牌”,逐步细化到“区域品牌”“企业品牌”等,关注的品牌载体也丰富到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名特优新等多种类型。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年关注农业品牌建设,现如今,打造农业品牌已形成更广泛更深刻的共识,农业品牌建设步伐稳健有力。

  (二)行业发展现状

  绿色食品将成为我国食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消费者健康饮食提供有力支撑。目前,绿色食品已形成品种较为齐全的产品结构,覆盖农产品及加工食品的各个行业。目前我国绿色食品企业越来越多,获证企业总数不断增长,2022年我国绿色食品获证企业总数从2015年的9579个增长至25928个。

  绿色食品的产品结构日趋多样化,涵盖了农作物、畜禽、水产、加工食品等各类食品。2022年我国绿色食品获证产品总数55482个,其中农林及加工绿色食品产品数44963个,畜禽类绿色食品产品数1988个,水产类绿色食品产品数668个,饮品类绿色食品产品数6149个,其他绿色食品产品数1714个。

  我国绿色食品产业经过十几年发展,已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科技是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在绿色食品的生产、加工、储运、检测、追溯等方面,不断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提高了绿色食品的生产效率、质量水平和附加值。同时,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推动绿色食品的电商营销、直播带货、新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拓展了绿色食品的销售渠道和市场空间。同时加强线下渠道的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消费者的信任和忠诚度。


  (三)产销对接机制研究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过去多年,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双轮驱动,特别是外循环发挥重要作用,是中国增长表现优异的重要解释因素。现在,各方面条件都发生显著变化,转向内循环为主既是现实表现,也是必然选择。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业经营增效,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产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流通主体和流通渠道日趋多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大流通、大循环的格局已经形成。

  农产品市场体系初步形成,流通主体日趋多元。我国流通体系的发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而不断演进,是经济改革较早的领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逐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田头市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农产品电商、期货市场等组成的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形成了全国大市场、大流通的发展格局。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快速发展,2020年,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9万家,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224.9万个,农业农村部门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348.1万个,农村网商(店)达到1500多万家。

  “互联网+”新业态迅猛发展,但批发市场仍然是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应用,以龙头企业、合作社为主体的产销一体化、以零售超市为主导的农超对接、农批对接,以B2C模式为代表的农产品电商等新型流通模式不断涌现。阿里巴巴、京东、盒马鲜生、美团等大型电商纷纷布局生鲜“O2O”市场,充分利用“互联网+流通”的信息化、数字化优势和连锁经营的品牌优势,打造扁平化的农产品流通新模式。但农产品批发市场仍然处于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核心和主体地位。据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统计,全国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4.4万家,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4100多家,农贸市场、菜市场和集贸市场近4万家。2019年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5.7万亿元,交易量9.7亿吨,市场内各类经销商户近240多万个,吸纳就业人员近700万人。尽管有其他多种流通形式出现,但仍有70%农产品经由批发市场分销,农产品批发市场仍然是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的关键环节和主渠道。

  批发市场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集团化趋势明显。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和现代物流的快速发展,农产品流通主体组织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大规模、跨区域流通成为常态,催生出了一批具备较强集散功能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2020年,全国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总额从2.4亿元增长到2.9亿元,增幅24.0%,市场数量从1662个减少至1404个,降幅15.5%,摊位数量从97.6万个减少至82.6万个,降幅15.4%。农产品批发市场突破地域限制,集团化发展趋势明显。如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发地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利集团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已在全国多处投资农产品市场。其中,深农集团拥有35家批发市场,新发地已在全国农产品主产区投资建设了14家批发市场,地利集团拥有1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新技术应用更加广泛。一是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设备不断完善,运输能力大幅提高。以37个国家级和66个区域级的流通节点城市为物流枢纽的流通网络基本形成,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运输车辆通行服务不断优化。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发展环境和条件也在不断改善,贮藏保鲜能力不断提升。2019年全国冷库容量达到6052.5万吨,冷藏车保有量21.5万台。二是农产品流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互联网普及、先进物流技术应用、信息化建设使得农产品流通信息化程度大幅提高。冷链物流技术的推广应用更是提高了我国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了农产品流通损耗率。此外,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能够精准预测市场需求,加速农产品流通向智慧化、智能化转型发展,供应链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市场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国家出台了关于流通节点城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线上线下流通、互联网+流通、流通供应链、平台经济、实体零售创新等多个重要政策文件。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强调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各地各部门出台农产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等重点工程,社会资本积极进入农产品仓储、物流、营销等各环节,扶持农产品流通发展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此外,县域作为我国的基础行政单元,不仅是农产品的主产区,更是农产品产销对接的主战场。农产品产销高效对接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者节本增效,推进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破解“卖难买贵难买”等难题,纾解小农分散经营和农产品集中流通之间的矛盾,实现农产品生产供给与市场需求的有效衔接。当前县域农产品产销对接面临的机遇,一是农业品牌化已有良好基础,二是优质农产品在内循环经济中的认知度不断深化,三是县域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及渠道已凸显优势。因此,分析县域农产品产销对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提高县域农产品产销对接效率及质量,有利于健全完善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对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意义重大。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需要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好发挥上联生产、下联市场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生产和消费的适配性。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产销对接在组织化程度、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监管、政策落实、产销对接管理机制不健全及产销对接系统规划等方面仍然存在短板和堵点,阻碍了流通效率提升和功能发挥。

  (一)存在的问题

  农业经营主体“小、散、乱”问题有待突破,农产品“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仍比较突出。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化、不规范的现象比较严重,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小、散、乱”现象较为普遍,综合能力不强,生产主体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偏低。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例,从事经济作物生产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园艺场、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规模化种植(经济作物10亩以上,其中果树为30亩以上)面积为2.67万亩,散户种植面积为3.93万亩,规模化生产经营占比为40.47%。

  农产品流通全链条组织化程度偏低。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模式有“农户+批发商”“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农户+供应商+超市”等。这些模式在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各环节运行主体组织化程度低、主体之间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信任机制缺失、合作关系不稳定等问题。如在收购环节,个体运销户、经纪人收购和运输的鲜活农产品约占鲜活农产品流通总量的80%,且多以个体户形式存在,经营不规范问题屡有发生;在批发环节,蔬菜、肉类90%以上由个体工商户经营;在零售环节,农贸市场和传统菜市场仍然是鲜活农产品零售的主要场所,农超对接、生鲜电商、农产品直供等模式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物流和冷链等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经过40多年发展,我国公铁水航等交通运输线路网络基本成型,大型物流站点和冷链仓储等基础设施大量建成,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流通网络体系,但建设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行业监管存在问题,农产品流通全过程标准化发展滞后。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建设,有利于保障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但农产品流通从田间采收到产地集发仓,从集发仓经干线运输到城市配送仓,从城市配送仓到客户家中,链条长、环节多,全程标准制定较为困难。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农产品流通标准仅停留在流通全过程中的部分环节。

  产销对接政策落实有限,缺乏建立长效机制的激励。通过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使处于销售终端的现代化程度高的连锁超市或加工企业将自身的科技和现代管理要素渗透到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促使农产品生产者建立标准化的生产基地,严格按照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生产。这样不仅有利于实现农产品高价销售、农民增收、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食品,还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和标准化,提升农业产业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当农产品大量滞销时,政府往往会采取短期救助的应急促销方式,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帮助农民寻找销售渠道,或对农业生产进行补贴,但这未能解决农产品滞销的根本问题,不具有可持续性。

  产销对接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建立产销对接的目的,就是要稳定农产品生产方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方的供货渠道,从而起到稳定市场供应和农产品价格的作用,以达到生产方、销售方和消费者共赢的目的。我国农产品产销对接模式发展还不够成熟,经营管理不够规范。产销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签订的协议对双方行为的约束效力还不够强。

  产销对接系统规划不足。一方面,各地在农产品产销对接方面做了一些有益尝试,但是在农业产业结构发展规划上缺乏全面性和可持续性。产品仍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产品为主,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高附加值产品较少,许多特色农畜产品主要以原料生产和初级加工为主,肉类加工企业均停留在屠宰和简单的分割加工上。另一方面,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布局有待完善。当前,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不尽合理,缺乏统一规划,导致“有市无场”和“有场无市”同时存在。据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统计,全国成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共4300多家,其中70%分布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仅占20%和10%左右。中部粮棉油和蔬果主产区以及西部特色农业地区的产地批发市场发展不足,与实际的流通需求不匹配。而一些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密度大,低层次同质化竞争严重,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率损失。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业经营主体存在问题的原因包括三方面,一是单个农户根据自己获得的信息,各自决定生产内容和规模的情况还普遍存在,分散生产经营,产品相对单一、总量较小,应用技术的能力较低,生产标准不一,产品质量难以提高,生产主体与市场衔接不足等问题,阻碍着品牌化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的进程。二是生产经营者品牌意识不强,农户小农意识依然存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经营观念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缺乏以现代营销思想为指导的品牌观念,不懂品牌是企业和产品销往市场的有效通行证,认识不到品牌在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方面发挥的作用。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滞后,各类主体间没有形成强有力的联合与合作,难以形成品牌效应,导致农业综合效益较低。存在诸多问题,包括组织松散、管理水平较低、经营不规范等问题。

  农产品流通全链条组织化存在问题的具体原因是,由于缺乏有效组织与合作,产地供应商、批发商和分销商大部分独立运行,各自为政,导致流通环节增加,信息沟通不畅,流通效率受到极大影响。

  基础设施存在短板的具体原因包括两方面,一是农产品仓储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尤其在农产品产地,农产品集中上市季节由于缺乏冷库等仓储设施极易造成短期阶段性积压,出现销售困难,农民丰产难以丰收。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导致我国农产品物流成本高,损耗大。据统计,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成本约占总成本的40%,其中鲜活产品及果蔬产品占60%以上,而国外发达国家物流成本一般控制在10%左右。我国肉类、果蔬类的腐损率约为12%和18%,发达国家农产品腐损率仅5%左右。二是农村地区农产品集散网点少,城乡物流系统不协调。目前我国城市农产品集散网点建设覆盖面广,数量较多,但农村地区集散网点相对较少,加之农民居住方式分散,配送半径大,导致物流企业成本增加,影响农村农产品流通效率和供给规模。

  行业标准监管存在问题原因,部分环节即使制定了标准,由于缺乏强制性规定,标准的推广和使用也非常有限。例如水产品、肉制品、冷藏车等涉及冷链相关的标准有近200多项,但真正落实的非常有限。农产品流通全程标准缺失和应用有限,一方面不利于提升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整体层次,另一方面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带来较大障碍和难度。

  缺乏长效机制的背后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产销对接模式发展不够规范,目前产销对接还主要是短期行为,缺乏长效的合作机制。产销双方的合作关系不够紧密,主要局限于农产品的采购和销售环节,较少延伸到农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

  对接管理机制不健全的原因是,由于市场经营主体具有逐利性特点,在面临千变万化的市场行情时,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很容易违约,以追逐更大的利益。这种短视行为损害了处于信息劣势一方的利益,很容易导致产销合作关系破裂,而且实质上增加了双方寻找新合作伙伴的成本,从总体来看是弊大于利的。若能健全农产品产销对接的管理机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法律约束等增大合作者的违约成本,将有利于规范产销双方的行为,维护健康的产销合作关系,从而发挥产销对接的作用。

  产销对接系统规划不足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农牧业产业链条短,农产品附加值仍处在较低水平,农业产业体系还存在资源环境匹配度不高、流通体系效率不高、低端农产品过剩和高端优质农产品供给不足并存等问题,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没有形成,直接影响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产销对接的区域机制尚未形成,其规划并未纳入整体区域规划中。


  来源:优质农产品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