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食品因灾困难生产主体收费减免工作的通知》(中绿标〔2023〕22号)文件要求,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减免工作联合审核机制(简称“审核组”)依规对各地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报送的绿色食品因灾困难生产主体收费减免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组审核意见,共有5家绿色食品生产主体符合因灾困难减免条件。
现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游港河水稻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家绿色食品生产主体的17个产品认证审核费和标志使用费依规实施减免(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4年8月26日
来源: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