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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绿色食品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9日 10:54:08

各市州绿办:

  为强化绿色食品证后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品牌公信力,根据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绿色食品年度检查工作规范》(中绿质〔2014140号)和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湖南省绿色食品年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湘绿办〔20151号)要求,现就我省2018年度绿色食品年检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组织落实。

  一、年检对象

  2018年度应当年检的为20152016年度获得绿色食品新认证或续展认证的全部企业。其中跨年度前后的产品,应当根据绿色食品续展工作时限的要求,年检时间应适当提前。

  二、实施方法

  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统一组织全省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市州绿办具体负责辖区内年检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要制定年检计划。各地根据企业证书有效期及产品生产加工的季节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区的年度检查计划并报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二)要严格年检程序。按照提前通知、实地检查、考核结论、报送材料等环节认真落实。年检工作中尤其要突出实地检查,不得未进行实地检查就随意签字盖章,年检考核组其中1人必须有注册监管员资质。各地应当在本年度内完成辖区当年全部应检绿色食品企业的年检,过期未年检的,各地不得向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申请补办年检手续并加盖合格章。

  (三)要及时报送资料。各市州要建立完整的年检资料档案,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将附表14和企业缴费凭据、企业产品证书原件报送到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年检盖章,并要在本年度1210日前上报本地区年度年检工作总结。

  联系人:刘申平;电话:0731-82296157邮箱2477604829@qq.com

  附件: 绿色食品企业年检资料相关表格


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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