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绿办〔2018〕7 号
各市州绿办:
2018年,我省围绕“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工作重点,不断提高有机农产品的公信力,进一步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提高认证质量、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制订再认证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有机产品管理相关要求,我办制订了《2018年度全省有机产品再认证工作计划》(附件),请各地根据工作计划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申请再认证。
二、严格执行认证程序
(一)严把认证时效性。新认证企业要求在作物或产品生产季节进行申报和完成现场检查,申报期限截至10月10日。再认证企业申请上报时间最迟为证书有效期前4个月,现场检查时间最迟为证书有效期前3个月,检查报告提交时间最迟为证书有效期前2个月,综合审核关闭时间为证书有效期前1个月,但是,茶叶和水稻的认证申报和现场检查工作,应分别在8月底和9月底完成,各地可根据作物的生长和产品生产加工季节的特性,再认证申报在通知时间基础上可适当提前,11月10日前应完成本年度新认证和再认证的现场检查工作。
(二)做好环境质量监测。产地环境监测报告有效期为证书到期前24个月,如不能提供有效监测报告的,通知再认证单位及时进行环境监测。
(三)落实产品质量抽检。当年部中心、省绿办的监督抽检产品报告可以作为有效认证产品报告,检查员现场检查时进行产品抽样送检,现场检查时无产品可供抽样的,检查员应在产品投产后及时抽样。
(四)做好认证衔接。有机产品认证管理由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统一组织,市、县绿办配合实施。
三、规范认证申报材料
有机产品新认证和再认证申报材料应使用最新版本,各认证单位应严格按照认证文件组织申报材料,最新版本认证文件登录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公共邮箱或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群(QQ群)文件中下载,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公共邮箱:hnlssp@126.com,密码:20092009。不明之处,请联系省绿色食品办有机农产品管理科,联系人:贺良明;电话:0731-82296025。
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2018年1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