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下达2018年度“三品一标”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3日 11:22:55

湘绿办〔201813

各市州绿办,相关定点检测机构:

  为加强全省“三品一标”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质量,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18年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抽检计划的通知》(中绿标﹝201819号)和我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品一标”监管工作的通知》(湘绿办﹝201810号)要求,现制订全省“三品一标”监督抽检方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类别及产品数

  全省共抽检159个产品,类别及数量如下表:

 

  备注:1、本地区内有机产品不足时,可以抽取绿色食品替代;2、岳阳市有机产品抽检必抽1个山润山茶油产品;3、地标抽检产品为桃江竹笋、沙子岭猪、桃源红茶、茅岩莓茶、保靖黄金茶。

  二、检测项目及判定依据

  (一)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按中绿标﹝201819号要求执行;

  (二)无公害农产品:按2017年度现行有效的国家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测目录执行并全项检测。

  三、抽样要求

  (一)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按中绿标﹝201819号要求执行;

  (二)无公害农产品:按2017年度现行有效的国家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抽样要求的规定执行;

  (三)不得抽取证书或标志使用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产品;

  (四)除绿色食品外,其它产品同一企业系列产品抽样总数不得超过1个;

  (五)除鲜活的无公害农产品外,其它产品应抽取包装完好的独立包装产品,且不得抽取包装上未使用相关认证登记标志标识的产品。

  四、相关要求

  (一)要认真组织,各市州要在410日前落实本地区抽检产品名单、抽样时段,抽检产品名单需明确单位名称、产品名称等(见附件2),报省绿色食品办监管科确认后,与相关检测机构联系抽样;

  (二)要综合考虑,监督抽检报告可作为相关续展认证、复查换证等的认证申请依据,各地可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抽检企业及抽检产品;

  (三)要及时落实,抽样时间尽量安排在企业主要的生产时段,大米应在4月底、茶叶在920日前完成抽样,其它产品均应在本年度11月底前完成抽样。

  必要时或有不明之处,请与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监管科联系。联系人:刘申平,电话:0731-82296157,电子邮件:2477604829@qq.com


  附件:1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18年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抽检计划的通知

     2市州抽检产品名单


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2018321